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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核发机关是

2021-11-20 02:04
   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,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(以下简称审批机关)批准,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。。

    1: 除会计师事务所外,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,该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核发机关是() A 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 县级以上税务部门。

   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,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,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。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。。

    首先,很明确: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 其次,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,规范代理记账业务,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。

    A县级以上财政部门。

   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)第三条“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,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(以下简称审。

    1,代理记账许可证可以由市级以上财政局核发。 2, 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核发。

    一、设立的条件 (一)3 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;(二)单位负责人(法人代表)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(中级会计师) (三)有固。

   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。需提供下列材料: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。

    因为会计师事务所也是代理记账机构,就不需要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合法的代理记账许可证。。